祁阳市司法局:用心为民排忧解难 夯实邻里和谐根基
2026-07-24 10:39:53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左爽 | 作者: | 点击量:5182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唐佳华)近日,祁阳市司法局长虹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因公共排污管道堵塞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妥善化解住户刘某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此次纠纷调处是该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矛盾化解的一个生动缩影。

7月16日,某小区物业巡逻时发现17楼区域飘散着严重的霉味并出现渗水现象。经调查,是洁厕用的硬物落入公共排污管道,卡在16楼位置,造成管道堵塞,引起污水反灌和向下渗漏。事发后,物业公司第一时间联系并通知业主,对管道进行检查并主动垫付3000余元并对楼房屋进行基础维护和修缮。然而,围绕剩余损失的赔偿问题,双方分歧严重。业主要求全额赔付10000元,物业仅同意承担30%的补偿责任,多次协商无果后,业主向长虹司法所申请调解。

受案后,调解员经深入走访调查,掌握了关键案情:公共管道确为整栋楼共用设施,堵塞物系人为造成,但实际侵权人难以查明;业主房屋受损属实,维修费用经核算确有法定依据,物业公司已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调解员‌会同‌社区网格员会迅速研判,决定采取“先分后合”策略,先分别与物业公司、业主进行“一对一,背靠背”的沟通,摸清各自底线和真实诉求,再汇总意见寻找彼此的“最大公约数”。

调解员首先从法律层面阐释,依据民法典及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逐项向双方分析此次事件中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对物业公司,明确指出公共设施维护管理是其法定职责。对业主,耐心解释相关侵权责任规定,引导其认识到全额索赔缺乏完全的法律支撑。通过释法说理,为业主讲解相关的责任主体主次占比和后续可能的维权途径。调解员经过多轮释法说理,双方对各自责任有了清晰认知,态度由“寸步不让,愿诉就陪”的强硬逐渐转为“各退一步,海阔天空”的松动。

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业主将索赔金额从最初坚持的全额赔偿,让步至60%的赔偿比例;物业公司也愿意将补偿比例从30%提升至50%。双方在这个55%平衡点上达成一致。物业公司当场履行,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约定后续不再就此发生任何纠纷。这由“一枚堵塞管道的硬物”引发的纠纷,就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本次矛盾纠纷成功化解是长虹司法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人民调解既节约司法资源、减轻群众诉求,又坚持法理情有机融合,实现矛盾柔性处置。下一步,长虹司法所始终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用心为民排忧解难,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公平与人文温度,真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夯实法治建设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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