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陈艺卓)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切实防范化解夏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沅江公安交管大队盯紧重点车辆,强化路面管控、源头治理和宣传警示,突出教育与处罚并举,加大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纠力度,引导群众遵章排查守法、文明出行。
5月底交管大队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现对其中几项典型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骑手抢时间,闯红灯

驾驶员罗某,于6月18日在沅江市巴山路与新沅路交叉路口实施驾驶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违法行为。

驾驶员王某,于6月13日在沅江市桔城大道与沅江大道交叉路口实施驾驶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违法行为。
飙车“炸街”

6月16日晚8时许,沅江交管大队在中联大道与枫杨路路口查获一辆摩托车。驾驶员王某私自拆除原厂消音装置,加装改装全段排气管,行驶噪音超标扰民。
该车擅自改动排气结构,违反《噪声污染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并责令拆除改装件、恢复原厂排气。
农用车辆违规载人

驾驶员邓某,于6月25日在沅江市南大膳镇沿河路实施驾驶农用车辆违规载人的违法行为。
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

黄某,14周岁,于6月13日在沅江市桔城大道与光明路交叉路口实施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2名及以上乘车人员的违法行为。

张某,14周岁,于6月13日在沅江市桔城大道与光明路交叉路口实施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2名及以上乘车人员的违法行为。

刘某,17周岁,于6月13日在沅江市桔城大道与光明路交叉路口实施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2名及以上乘车人员的违法行为。
交 警 提 醒
外卖配送再急,也不能逾越安全红线。闯红灯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不仅危及自身安全,更会对其他交通参与者造成严重威胁。
非法改装排气噪音扰民,还存在高温烫伤、动力不稳等安全隐患,车辆亦无法通过年检。
农用三轮车、拖拉机车体无防护、制动性能弱,载人极易侧翻坠车,酿成伤亡事故。
电动自行车仅允许搭载1名12周岁以下儿童,严禁超员载人。
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且不得违规载人、飙车、追逐竞驶。
为进一步营造和谐、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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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