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法院:双回路解纷模式高效化解生猪代养纠纷
2026-07-09 11:27:33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建军 | 作者: | 点击量:5264         

湖南法治报讯 通讯员 李远红 谭思迪

近日,桂阳县人民法院联合县综治中心成功化解了一起生猪代养合同纠纷,既保障了某猪业养殖公司正常经营,也维护了养殖户王某合法权益,实现双方共赢。事后,该公司专程送来锦旗致谢。

某猪业养殖公司与养殖户王某签订了《生猪委托代养合同》,约定由该公司提供猪苗、饲料、药物等物料,养殖户提供养殖场所和劳动力代养生猪;生猪的所有权归该公司,生猪达到合同约定的出栏标准后,由猪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回收生猪。合同签订后,该公司提供了1300余头猪苗由王某代养,到了约定的回收时间,双方却因代养费问题产生分歧,王某拒绝交付生猪,双方陷入僵持。

该纠纷经当地镇综治中心调处未果后,随即将情况反馈到桂阳法院,并建议当事人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桂阳法院受理后研判认为,生猪作为活体财产,保全难度较大,存在饲养、防疫等现实风险,且僵持期间已发生生猪死亡情况,若处置不及时,可能给双方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为此,法院干警立即赶赴养殖现场,联合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实地了解情况,并组织双方先行调解。

经沟通,王某拒绝交付的原因在于该批生猪达到出栏标准的养殖周期较预期延长,代养收益不理想,担心交付后费用无法及时收回;猪业养殖公司则忧虑猪肉价格持续下行,若不及时回收,企业损失将进一步扩大。

找准双方“心结”后,法院当即联系公司在当地的片区负责人,逐项核实代养费及补贴奖励的发放详情。经多番协商,公司同意在制度允许范围内尽可能为王某争取补贴奖励,并承诺将代养费先行支付至法院账户;王某则同意当日交付生猪,后续再行具体核算。当晚,公司安排车辆将1300余头生猪全部运走,该起纠纷在综治中心和法院联合调处下顺利化解。

“综治中心化解+法院先行调解”的双回路解纷模式,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该模式既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也契合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今年以来,桂阳法院依托该模式已成功调处涉企、涉农案件50余起,切实发挥了司法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的辅助作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有力助推了社会治理和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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