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种铲毒】警惕!种一株也违法!洞口公安接连查处五名非法种植罂粟人员
2026-04-30 10:21:26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姜红玉 | 作者:唐华 傅燚 尹方倩 潘浩 | 点击量:5278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唐华 傅燚 尹方倩 潘浩)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从禁种罂粟做起种植罂粟一株也违法!不管出于什么目的治病、煲汤、观赏、好奇非法种植罂粟都违法!

近日洞口公安持续开展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对重点区域进行地毯式排查接连查处五名非法种植罂粟人员铲除罂粟近70余株

雪峰派出所

4月9日,雪峰派出所依法行政处罚两名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人,铲除罂粟53株。

竹市派出所

4月13日,竹市派出所依法行政处罚三名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人,铲除罂粟24株。

禁毒小课堂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法律责任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行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毒品原植物有哪些?

毒品原植物,即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可卡因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植物。主要有罂粟、大麻、古柯、恰特草等。发现毒品原植物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民有履行禁毒职责的义务,发现毒品原植物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或公安机关报告。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一株就违法!如发现他人违法种植、销售请及时拨打110举报!

责编:姜红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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