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姓公莫伸手,挪用红线碰不得!
2026-04-20 10:43:01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建军 | 作者: | 点击量:5142
湖南法治报讯 通讯员 张媛
公款是国家和人民的共同财产,具有严格的管理规范与使用纪律,一分一厘都不能擅自使用。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仍有少数人员纪律意识淡薄,心存侥幸、私欲膨胀,违规挪用公款满足个人需求,最终触碰纪法红线、坠入违纪违法深渊。
2019年7月至2023年9月,雷某在担任郴州市某服务公司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资金共计189699.35元归个人使用,其中,截留下岗及退休职工社会保险金119699.35元,以公司名义向他人借款70000元用于个人消费。案发后,雷某仅归还部分借款。日前,北湖区检察院以涉嫌挪用资金罪对犯罪嫌疑人雷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务必严守财务纪律,切莫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用人单位也应健全财务监管制度,筑牢资金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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