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执利剑2024”】先予执行15万余元 司法为民显温情
据悉,2024年7月10日,朱某无证驾驶小型轿车行驶时,由于操作不当,发生单方事故,造成司机朱某和乘坐人李某某受伤、车辆及部分交通设备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朱某在本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李某某不负责任。事故发生后,李某某被送往医院治疗,因伤情严重,需大笔资金来维持日常的治疗和护理,且已产生治疗费用33万余元,尚欠医院11万余元未付。因家庭困难,李某某家庭已无法继续支付医疗费用,故在诉讼过程中向赫山区法院申请先予执行,法院于2024年10月23日裁定朱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先予支付赔偿款15万元。该案是赫
发布时间:2024-12-13 09: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