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起火导致环境污染 法院判决全面支持行政机关应急履职
近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运输车辆起火引发火灾导致环境污染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依法判决保险公司承担应急处置费用、生态修复费用、鉴定费共计528028.43元。消防部门与当地行政机关对本次环境污染事件进行了应急处置。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某驾驶车辆引发火灾,造成生态环境社会公益损害,其行为侵害了生态环境社会公益。凌海某公司作为涉案车辆的挂靠单位,应对损害后果承担连带责任。危化品泄露造成突发环境事故,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人民法院充分履职,坚决支持行政机关应急处置,形成保护合力,并通过公益诉讼追
发布时间:2025-01-07 08:4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