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一名男子不思悔改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4-03-15 17:56:45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蒋文娟 | 作者:谷小琴 | 点击量:8046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谷小琴)3月14日,桑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凉水口中队执勤民辅警在龙潭坪镇苦竹坪村进行路检路查时,何某兴(男)驾驶号牌为湘G41**S的正三轮摩托车行驶至检查点接受例行检查,其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42mg/100ml,被执勤交警现场查获。

经核查,何某兴曾于2019年、2021年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处罚过,但他不汲取教训,再次以身试法。

目前,公安机关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依法对其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行政拘留五日、罚款20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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