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情调解化纠纷 能动司法促履行
2024-03-08 10:57:14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建军 | 作者: 谭皓泷 | 点击量:16823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谭皓泷)

2024年2月28日,临武县人民法院楚江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被告当场履行给付义务,用能动司法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原告陈某甲与被告陈某乙经人介绍相识,并于2011年办理结婚登记,婚后育有三女。因双方性格不合,经常因生活琐事生气吵架,夫妻感情出现破裂,婚姻关系难以维持。无奈之下,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离婚、争取子女抚养权及经济补偿。

承办法官刘庭长阅卷和电话沟通后,初步了解到双方婚后因性格不合,经常发生矛盾,加之长期分居,夫妻感情亦未得到改善的情况后,把调解工作放在“好聚好散”上,决定单独约谈双方。双方就导致离婚是哪方过错产生争议,对小孩的抚养及财产分配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承办法官一方面向双方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另一方面从家庭责任出发,要求双方离婚后妥善处理孩子抚养的问题。从法理、事理、情理着手,引导双方互谅互让、互相理解,换位思考解决家事纠纷。

最终双方都同意各退一步,心平气和地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并表示财产部分当场履行,至此,这起剑拔弩张的婚姻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

临武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法庭建设为载体,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向基层末梢延伸,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在基层,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责编:刘建军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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