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阳而生 从“心”启航--沅陵县院“心启航”工作模式试运行
2024-03-06 11:43:04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周玉意 | 作者: | 点击量:7888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刘露一 吴宜蔓)“感谢检察官对我的心理疏导,耐心的倾听和开导像一缕光照亮了我。以后我一定努力生活,不辜负你们的关心和爱护。”小芳(化名)在沅陵县人民检察院接受了心理疏导治疗后真诚地说道。小芳系一名因案受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因案件的发生给心理上造成伤害,且家庭贫困无力承担心理疏导的治疗费用,一直处于情绪难以疏导的泥淖中。案件承办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问题,立即与本院具有三级心理咨询师资质的检察官陈敏反馈情况,陈敏第一时间了解相关案情并为小芳展开一次“及时雨”般的心理疏导服务。

     疏导过程中,检察官运用表格评估、谈话、情感反映、内容反映等专业方法,引导小芳走出心理阴霾、重拾信心。在悉心开导之下,小芳从一开始一直低着头、不说话,再到用点头、摇头回答问题,再到放松下来与人顺畅地交流,最终尝试敞开心扉,释放心理压力。渐渐开朗的小芳表示以后一定会好好生活,无论面临多大的困难与挑战,都会勇敢面对、迎难而上,小芳脸上重新绽放天真烂漫的笑容。检察官还向小芳及其家人详细介绍了国家司法救助相关政策,拟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小芳进行国家司法救助,缓解家庭经济生活上的压力。

     疏导结束后,承办检察官根据疏导过程中暴露出的家庭教育缺位问题,联系本县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拟对小芳的父亲进行专业亲职教育,督促亲属加强对小芳的看顾与关心,用家庭的温暖呵护小芳健康快乐成长。同时依据疏导过程作出的专业判断,制定回访计划,调整后续心理辅导方案,践行好“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司法救助理念,帮助未成年人治愈心理创伤,用心用情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今年,沅陵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利用检察官优势专业资源,将具备心理咨询师专业资质的检察官调整到控告申诉业务条线,积极响应高检院将“心理咨询”工作积极融入控申信访、司法救助等业务领域的新要求,探索“心理咨询+检察工作”新融合工作模式,打造“心启航”工作品牌,力求将人民群众的问题和感受放在“心”上,将矛盾、纠纷、隐患用“心”解决,将心理咨询服务引入检察工作中,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疏导困难群众情绪、助力其回归生活和社会,为创建平安和谐社会贡献更加积极的检察力量。

责编:周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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