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孙晓霞)日前,益阳市资阳区检察院通过制发一份检察建议,督促民政部门撤销了一段十七年的虚假婚姻登记。
2023年10月,来自桃江县的吴女士(化名)愁眉不展,向资阳区检察院寻求帮助。
“我今年都39岁了。本以为自己马上就可以结束单身,谁知......”
直到站在婚姻登记窗口,吴女士才发现自己早已不是单身——婚姻登记系统里,妹妹的丈夫王先生变成了自己的老公。原来,吴女士的妹妹在2006年嫁到了资阳区。登记结婚时,妹妹因为未满20周岁,便用姐姐的名义与丈夫领了结婚证。二年后,小两口再次体验了“新婚”的甜蜜。只不过,这次登记妹妹用的是自己的身份,而妹夫人没换,但名字换了。二人在2008年办理结婚登记前,已经向民政部门陈述了女方冒名登记结婚的情况,又顺利领到了新的结婚证,全家人都以为前一个结婚登记已经无效。不料想,年近40的姐姐终于要嫁人了,却在办结婚登记的时候,被打了个猝手不及。
“对不起,我们不能仅凭你的陈述,直接撤销婚姻登记。”民政局答复。
自己明明一直单身,难道要先变成已婚离异妇女,才能让心爱的男友变成合法丈夫吗?
正当吴女士苦恼之际,资阳区民政局的同志拨通了资阳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的电话——2021年11月,两高两部联合发布《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虚假信息登记的婚姻处理方式。2023年5月,资阳区检察院与资阳区民政局会签了《关于建立办理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类案件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明确了民政部门发现该类案件线索后及时移交检察机关。
得知检察机关或许可以帮助其撤销虚假婚姻登记,吴女士来到资阳区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
收到申请后,资阳区检察院立即启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程序。承办检察官先后前往民政部门、涉案当事人所在地公安机关调取婚姻登记档案、户籍信息等材料,并多次对当事人进行询问,确定了吴女士被妹妹冒用身份登记结婚的事实。
为有效化解行政争议,2023年11月,资阳区检察院就该案召开公开听证,并邀请资阳区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与听证。经评议,与会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向民政部门发送撤销虚假婚姻登记的检察建议,依法维护婚姻登记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听证会后,该院向资阳区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撤销吴女士与王先生的婚姻登记。区民政局采纳了该检察建议,依法作出撤销婚姻登记的决定。
“这次,我是真的脱单了!真心感谢啊,检察官。”电话里,吴女士的喜悦满满。此时,她正站在桃江县婚姻登记中心的服务大厅里,手里拿着新鲜出炉的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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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