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晏可慧)“不吵了,买卖继续做”,从合作伙伴到对簿公堂再到继续合作,近日,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耐心调解,弥合分歧,妥善调处了一起涉企商事纠纷,帮助企业再续“前缘”,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合作破裂,关系恶化
原告某物贸有限公司与被告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多年合作伙伴,2021年,签订一份《盐酸购销合同》,约定被告向甲方购买由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和江西某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合同有效期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此后,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向被告供货,被告也陆续支付部分货款。但后续被告因资金周转困难,仍有25余万元未付,双方多次协商均未果,原告将其诉至云溪区法院,要求支付拖欠的货款,被告得知原告起诉后,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关系进一步恶化。
调和矛盾,再续前缘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各持己见,互不相让。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法律关系清晰,但若就案办案径直判决,必将导致当事人“两败俱伤”的局面。虽然双方的分歧依然很大,但承办法官还是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看到了调解的曙光。双方有长期合作的经历,亦存在继续合作的空间。找准双方共同利益的契合点后,承办法官决定以促成双方以新的合作为突破点,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历过多次调解后,双方态度软化,“剑拔弩张”的纠纷变成“凝神静气”的说和,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被告分期履行还款义务,并在调解中明确约定:继续保持以后良好的业务往来关系,2024年继续签订买卖合同。同时,推动关联案件一并彻底化解,实现“一案调而多案解”的良好效果。
下一步,云溪区法院将紧紧围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这一目标,积极探索能动司法的实践路径,找准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和发力点,用法治力量护航企业发展行稳致远。
责编:伏志勇
一审:樊芳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