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赫山区法院诉前调解化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xin
2023-12-28 14:22:03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杨绍银 | 作者:高想 范质慧 | 点击量:10697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高想 范质慧)近日,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因房屋渗水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并促成当事人盛某当场履行,双方握手言和,维护了双方之间的友好邻里关系。

张某与盛某系楼上楼下邻居,张某为三楼,盛某为四楼。张某称自2013年开始,主卧室墙面出现局部渗水、墙皮脱落和霉变,之后慢慢延伸至过道、次卧等处。此后,张某多次与盛某就该问题进行沟通,但双方就渗水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随后,张某诉至赫山区法院。本着和谐处理邻里关系的原则,该院迅速启动诉前调解程序,承办法官颜志军认真分析了案件诉讼材料,并分别联系了双方当事人,就渗水问题听取双方意见。考虑到房屋渗水问题涉及范围较广,若进入诉讼程序,则必然进行司法鉴定,需要对渗水原因、财产损害等进行鉴定,而由此产生的鉴定费用与房屋维修费用相差甚远,为避免当事人支出不必要的费用,承办法官便组织双方调解,明确双方争议焦点,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及社区干部对案涉整栋房屋进行了现场察看,了解到案涉房屋因修建时间长,渗水问题或与房屋整体结构相关,五楼的相应位置均存在渗水到四楼的问题。

​在此基础上,承办法官经多番调解,释法说理,最终盛某同意年前解决好四、五楼房屋渗水问题的维修工作,并一次性补偿张某房屋因渗水导致的各项损失共计3000元,在法院主持下当场履行完毕,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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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杨绍银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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