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禹杰)志不渝二十载,砥砺奋进建新功。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为105个先进集体和132名先进个人记一等功的决定》。其中,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被荣记“集体一等功”。
麻阳苗族自治县是全国5个单一苗族自治县之一,是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新中国首任铁道部部长、全国政协原副主席滕代远同志的故乡。一直以来,麻阳检察院立足民族地区实际,牢固树立“小院要有大作为”理念,坚持从红色基因中汲取前行力量,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能,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实现了新的跨越。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全省文明标兵单位”“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全省守望正义—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等荣誉。
近年来,该院以守正创新的担当精神,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职责使命,依法办理了省扫黑办重点挂牌督办的覃善云涉黑案等一批重大黑恶案件。通过强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近五年来社区矫正对象无一人因脱管漏管重新犯罪,工作经验获最高检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建立心理疏导+就业帮扶+资金救助的多元化司法救助模式,传递检察温度,多年来,未发生一起涉检赴省进京信访。
同时,该院以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狠抓司法办案这个主责主业,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办理的傅某某等2人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评为“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优秀案件”,办理的吕家坪镇太平溪村重阳木古树保护公益诉讼案入选“湖南省公益诉讼2022年度十大优秀案例”,办理的督促保护革命文物滕代远故居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湖南省检察机关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此外,该院以“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自我革命精神,持续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近20年来无一名干警受到党纪政务处分,100余人次获得最高检、省、市三级检察机关和省市县各类表彰奖励。
立足“集体一等功”的新起点,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新要求,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始终围绕中心大局,始终聚焦履职质效,向着新目标,奋楫再出发,努力开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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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