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法院:高效调解企业纠纷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2023-12-20 11:29:12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建军 | 作者:李姝婷 | 点击量:13034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李姝婷)

近日,嘉禾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企业间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通过调解圆满化解矛盾,有力保障了双方的利益,维护了企业间的合作关系,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1年,原被告企业签订安装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建被告厂内移动浇注工程。结果,原告完工时已超约定期限,于是被告在支付了预付款3万元后未再支付剩余工程款,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肖向东与原、被告进行了沟通,得知双方对案件事实均无争议,争议焦点在于被告认为原告超期完工导致其产生损失,要求抵扣部分工程款。充分了解案情后,肖向东考虑到双方争议不大且是合作伙伴,如果一判了之势必会影响后续合作,便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一度情绪激动,原告认为被告不讲诚信,工程完工却不付款,被告则提出原告应当向其赔偿未按时完工的损失。

承办法官遂先通过“背对背”调解方式,从法律、情理方面与双方进行沟通,双方情绪平复后,便将双方当事人约至调解室当面释法明理,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各自在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当事人换位思考。最终双方心平气和达成一致意见,原告自愿减少部分工程款,被告公司当场给付原告款项完毕,双方当事人主动握手言和。

近年来,嘉禾法院秉承“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坚持法治引领,立足主责主业,多措并举,着力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用生动的审判实践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社会经济大局发展贡献力量。

责编:刘建军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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