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仙区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新机制
2023-12-14 15:49:52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建军 | 作者:程艺辉 | 点击量:10367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程艺辉)

法治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路径。今年以来,苏仙区委依法治区办结合区委巡察同步开展法治建设督察,为全面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提供了鲜活的实践样本。据悉,此举在全市尚属首次。

一是突出政治领,筑牢“根”与“魂”。坚持举旗定向,突出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决策部署,区委依法治区办会同区委巡察办共同推动建立法治巡察制度,明确从六届区委第二轮巡察开始,将“党组织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全面纳入区委巡察内容,制定并印发《苏仙区关于法治建设纳入党委(党组)巡察工作方案》,注重在政治引领上把好舵、在精准开篇上出实策、在统筹谋划上深发力,为顺利推进法治建设督察奠定良好基础。

二是围绕法治督,选准“点”与“题”。研究制定《苏仙区法治巡察清单》,确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为本轮法治督察的“主攻”内容,选准工作切入点和突破口。建立督察与巡察联络沟通机制,业务骨干交流学习机制,由区委依法治区办选派法治业务骨干组建巡察法治建设人才库,并加强巡察人员法治建设专项培训。坚持分类施策,针对被巡察单位差异,除共性指标外,侧重检查党委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以及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等方面内容,全方位推进对被巡察单位的法治建设“综合体检”,多角度摸清被巡察单位的“法治症结”。

三是聚焦问题改,提升“质”与“效”。开展“未巡先改”治“共病”,以法治建设中存在的既有问题为导向,结合日常工作掌握的情况,靠前分析研判,梳理出4方面39项具有倾向性和普遍性问题,“靶向”制定法治整改清单,提前主动集中整改“共性”问题,推动未巡先改、以巡促改,发挥“巡察一个、整改一片、规范一面”的作用。落实“闭环销号”治“已病”,对已查出的问题,建账督办,实施问题销号制,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松手、工作不达标不销号,形成全过程整改工作闭环。同时,抓实“回头看”让整改不留“余账”,并将法治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全面依法治区日常检查、年中督察和年度考评体系,将法治督察工作情况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作出书面报告。

责编:刘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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