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王志强)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推动公益诉讼检察与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同向发力,日前,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与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会签了《关于建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了双向衔接机制的内容。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是指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受损突出问题,从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发掘案件线索,通过案件化办理,转化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从检察机关制发的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中梳理出能够借助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合力推动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的对策建议,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建议、提案,共同推动解决公益保护问题。
《办法》规定了衔接转化机制的适用范围。重点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权益保护、安全生产、未成年人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反电信网络诈骗、农产品质量安全、妇女权益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等领域进行衔接转化。
《办法》明确了衔接转化有关工作流程。检察机关负责双向移送线索的统一登记备案、分类管理、及时反馈;实行案件化办理的代表建议或政协提案,检察机关应及时将《立案决定书》《检察建议书》等法律文书报送人大、政协机关备案,并由人大、政协机关向提出相关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答复;检察机关案件化办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时,可以邀请提出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具有相应行业背景、专业能力或关注公益事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参与案件的调查取证、公开听证、整改评估等活动,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检察建议回复期满后,检察机关可以及时邀请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合对行政机关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开展整改成效评估;检察机关每年邀请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以及公益诉讼监督事项所涉及的相关领域开展全方位、多层次专项视察调研,巩固拓展监督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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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