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郭宁)矛盾纠纷化解作为拘留所教育管理的工作重点,涟源市拘留所立足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坚持“教育 、感化、挽救”的方针,多措并举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用真诚融化对抗,用真心化解矛盾,用真情感召良知,今年以来,先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8起,其中成功化解矛盾纠纷27起,督促履行各类矛盾纠纷款项34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建设“平安涟源”作出了积极贡献。
疏导为主,认真倾听
倾听是稳定拘留人员情绪最快最有效的途径,涟源市拘留所管教民警通过倾听拉近与被拘留人员的距离,从而快速了解矛盾突发点、找准切入点。在处理调解矛盾纠纷时,管教民警注重把握分寸,及时掌握当事人的心理动态,有效缓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争取赢得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坚持以静制动、法理共用,以教育疏导为主,以政策、法律、法规、社会道德为前提,耐心细致地做好调解矛盾纠纷工作,切实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二、联动调解,共同参与
涟源市拘留所在开展矛盾调解工作时,不断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从实际出发,坚持以人为中心,整合各类调解资源,积极与办案单位、司法机构、亲朋好友、村委等机构沟通联系,协调开展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积极发挥监管职能,多管齐下,共同调解,切实把纠纷化解在所内、解决在基层。
三、以人为本,完善制度
涟源市拘留所设立了矛盾纠纷调解室,成立了矛盾化解工作小组,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监管服务职能,大力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同时,抓好拘留所民警业务培训工作,规范执法,提高民警调解能力和调解积极性,在调解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积极组织矛盾双方当事人共同协议,既能维护当事双方的合法权益,又能维护拘留所安全稳定。
四、公正调解,把握原则
涟源市拘留所严格贯彻落实“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工作方针,坚持以当事人自愿调解为前提,按照合法程序要求对双方进行有效的调解工作。当事人的陈述只是讲述事情的简要经过,要做到公正调解,不能仅凭说辞便感情用事作为事情的依据,深入了解事情经过是必不可少的。只有把握原则,冷静理智地对矛盾纠纷进行全面地了解和掌握,才能合法合理合情地做好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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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