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
2023-11-23 13:11:18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杨绍银 | 作者: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 | 点击量:6341         

悬赏公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曹新球予以悬赏公布,欢迎和鼓励社会公众向人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协助监督被执行人曹新球的高消费及有关消费行为。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曹新球藏匿、转移的财产或者提供被执行人曹新球的下落使案件得以执行的,奖赏举报人执行实际到位款项的10%。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举报电话:18873706800 何志勇

 

案号

(2023)湘0903执2803

案由

合同纠纷

执行依据

(2023)湘0903民初2089号

标的

85000元


姓名

曹新球


身份号码

432321196009146792


户籍地址

益阳市赫山区赫山街道办事处洪家村社区青年路1号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责编:杨绍银

一审:杨绍银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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