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雷红林)
“原本是想支持民宿产业发展,没想到资金有去无回,对自己企业生存都造成巨大风险,感谢法院为我们解决实际问题,真正为企业保驾护航。”近日,桂东县某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某感慨道。
2023年2月9日,被执行人陈某平以投资民宿为由向申请执行人桂东县某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借款300,000元,约定还款日期为2023年7月9日,2023年6月12日又向申请执行人桂东县某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借款112,800元,约定还款日期为2023年7月12日。约定的还款日期届至后,陈某平没有偿还申请执行人借款。申请执行人多次向被执行人催促还款无果后,于2023年8月16日向桂东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经过审查,明确陈某平确实存在未履行与申请执行人关系明确债务的情况,签发支付令要求陈某平十五日内清偿债务,陈某平收到支付令后没有提出异议。支付令期满后,陈某平仍未清偿债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扶增荣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名下除投资的民宿房产外无任何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该民宿房产也随旅游淡季的来临,处于闲置状态,陈某平没有收入来源,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是通过司法拍卖将民宿房产变现还是另寻他法盘活民宿房产?扶增荣陷入了沉思。常规的司法拍卖不仅变现周期长,还面临数额不小的房产价值评估、拍卖费用,不利于保障双方当事人的权益,此时如何盘活该民宿资产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扶增荣决定劝导双方当事人将民宿房产以租抵债。
经过法院与双方多轮积极协商沟通,申请执行人与陈某平达成了以租抵债执行协议,双方约定用陈某平名下位于青竹村光明组自建房民宿以每年100000元以租抵债,直至还清为止,该民宿陈某平保留3间房自用,另外十三间房全部由桂东县某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使用。至此,该处闲置房屋终于成为“活水”,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桂东法院通过“以租抵债”的方式有效盘活资产,让申请执行人和被申请执行人的合法利益在法律的框架内达到最大的公约数,达到了“双赢”的局面。在今后的执行过程中,桂东法院将进一步因案施策、灵活运用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编:刘建军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