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消防救援大队优化营商环境“首违不罚”让执法更有温度
2023-11-22 19:47:59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杨绍银 | 作者:文露 | 点击量:6306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文露)​为维护消防安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近日,赫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对湖南华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对该单位下达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轻微消防违法行为,实行“首违不罚”,让执法更具公信力。


赫山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在对湖南华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正极车间部分疏散指示标志损坏)、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5处故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大队下发了《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应对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经大队消防监督员现场复查确认,该单位第二日将消防安全隐患已整改完毕,鉴于该单位是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湖南华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不予行政处罚。消防监督人员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首违不罚”,也不是对单位违法行为放任不管,而是通过提醒告知的方式,引导广大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主动整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使监管模式由“以罚促管”向“教育处罚”转变,让单位感受到执法温度,让消防执法不处罚仍能见成效,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双赢目标,有效优化了地区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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