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检察院能动探索微型企业合规改革 指导3家回收业企业开展合规建设
2023-11-22 16:46:53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杨绍银 | 作者: 张芳芳 杨芳 | 点击量:6281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张芳芳 杨芳)自最高检和湖南省检察院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以来,资阳区检察院能动履职、积极探索,严把企业合规建设的“筛查”“整改”“监督”关,办理了1起涉案微型企业合规改革案件,指导3家微型企业开展合规建设。

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期间,益阳市资阳区有3家废品回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经营者明知所收购的金属系某公司被盗铜球,仍多次从他人处收购并卖出获利。益阳市公安局资阳分局以3家微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经营者等4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资阳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资阳区检察院进行综合审查并听取企业合规意愿后,指导企业开展合规建设。

把好“筛选”关,明晰要求、严格程序、务求实效,综合审查启动企业合规程序。一是严格审批程序,学习借鉴他山之石。根据企业合规改革办理案件操作要求,制作了审批表、审查报告。在审批期间,通过召开检察官联席讨论会议对报送的涉案企业是否符合启动条件进行了深入地探讨研究。二是注重导向意义,筛选符合要求主体。通过考察走访发现,资阳区本地企业普遍属于小微企业,且大部分小微企业不具备规范的经营体系,本土小微企业存在的特殊性要求办案不能一惩了之,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才是治本之策,最终确定将涉案的3家微型企业作为申报企业合规改革办理对象。

把好“整改”关,注重调研、查找问题、制发建议,精准问诊有效构建合规体系。一是“把脉定向”。通过书面调查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全面了解涉案企业情况,为启动企业合规程序提供充分的原始资料。依法调取涉案企业基本资料,对涉案企业性质、类型、基本情况等进行初步了解,确定本案为涉企刑事案件,3家企业均属于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主体范围,具备启动企业合规程序的基本条件。通过实地走访涉案企业经营地,考察其经营场所、设备设施,明确涉案企业目前仍处于正常营业状态且具备继续经营的可能性。二是“寻找症结”。通过深入调研走访,资阳区人民检察院发现3家企业均存在法律意识淡薄、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具体体现在未向公安机关备案、未建立台账、未审核相关资质等方面。为助力企业堵漏建制,提升抗风险能力,需尽快实现合规生产经营。三是“对症下药”。综合考察后,该院向3家企业制发了检察建议书,以涉案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受惩罚性警醒企业和经营者意识到行为的违法性、企业合规经营的重要性,要求企业完善合规管理组织机构、履行备案手续、制定生产收购制度等,加强对企业内部员工法律培训教育和合规教育。

把好“监督”关,按期汇报、直接考察、凝聚合力,认真落实确保企业整改实效。一是实时跟进,步步落实。涉案企业收到检察建议1个月内,即着手进行企业合规建设工作,并按期书面向检察院反馈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同时,检察官办案团队作为考察方按期对3家企业进行走访,确保3家企业已整改到位。二是直接考察,降低成本。办案团队以办案效果为导向,充分考虑3家企业的实际情况,帮助企业正常经营的同时降低企业合规的成本,首次实施运用了直接考察模式,对涉案企业合规计划和整改情况进行了全流程、全方位的监管考察,并制作考察评估报告呈报市院结案审查。三是协作配合,多方发力。通过与涉案企业、个人充分协调沟通,深入了解其认罪悔罪态度、企业经营状况等,争取积极配合,为顺利开展工作奠定基础。委托司法局对涉案人员开展社会调查,形成调查评估意见书,对涉案人员基本情况、日常表现等提供书面证明。强化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向公安机关调查涉案企业备案情况、调取佐证材料,并由公安机关对涉案企业消防安全问题制发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积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提质增效,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检察力量。

责编:杨绍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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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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