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的调解
2023-11-21 17:22:43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杨绍银 | 作者: 姚晶 | 点击量:6260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姚晶)近日,安化县人民法院东坪法庭在当事人家门口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今年3月,原告卢某某与被告廖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起诉至安化法院,承办法官收案后,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发现被告对原告诉称的事实没有异议,但被告资金周转困难,提出分期还款。考虑到被告廖某某行动不便,为方便群众诉讼,4月11日,承办法官联系原告诉讼代理人一同前往被告家中进行调解。法官从情理、法理等方面给当事人做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一致同意被告通过分期的形式还款,纠纷当场化解。

安化法院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做到“群众有需要,司法有回应”,用主动服务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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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杨绍银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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