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王 晶)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能动司法,主动靠前,做精做细司法服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面服务司法大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优化司法服务,畅通优化营商环境“最快一公里”。
“感谢法院让我们企业纠纷得到快速解决”,涉第二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重点文旅项目某企业表达了对苏仙法院心系企业、高效调解的感激之情。2023年1月6日,苏仙区法院仅用半个月时间,便促成一起涉旅发大会项目合同纠纷案达成调解协议,保障了旅发大会重点文旅项目建设顺利进行。2023年以来,苏仙法院聚焦中心大局,积极发挥审判职能,制定了《关于助力旅发大会、为重点文旅项目建设提供司法保障与服务的十条措施》《关于助力旅发大会、为重点文旅项目建设提供司法保障与服务的实施方案》等,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苏仙法院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法院+”为圆点,联合高校、金融机构、物业协会、基层司法调解等力量,建立了“法院+工商联”“法院+银行”“法院+妇联”“法院+高校”等机制,画好多元解纷同心圆,快调快解纠纷,帮助企业以最小成本化解干戈,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负面影响。
暖心送法入企,打通优化营商环境“最前一公里”。
“感谢法院送法到我们企业,增强了我们的发展信心。”2023年1月17日,苏仙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末钢走访湖南炬神电子有限公司,其负责人对法院暖心送法进企业表示感激。2023年以来,苏仙法院制定了《苏仙区法院干警联系企业办实事方案》,并在辖区成立了16家“企业法律服务站”,由该院领导和庭室负责人一一对接相关企业,不定期走访企业,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政策帮助等司法服务。
制度是法治化的形式载体,制度建设也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基础。为此,苏仙区法院制定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创造“四敢”环境、打好发展“六仗”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工作方案》等,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谢末钢为组长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积极回应企业司法需求。
加大执行力度,解决优化营商环境“最后一公里”。
“感谢法官不辞辛劳,千里奔波执行。”中联重科的工作人员感慨万千。2023年8月,苏仙法院执行干警用5天时间,辗转贵州省安顺市、毕节市、贵阳市、威宁县、兴义市、遵义市等地,驱车千里跨省集中执行涉中联重科系列案件,为中联重科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苏仙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全面畅通涉企案件立审执“绿色通道”,加强类案、系列案的监管,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涉执企业及企业主审慎使用司法强制措施;加快推进执转破,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信息化建设,落实破产简易程序和预重整制度,推动府院协调常态化、实质化运行。
责编:刘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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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