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应当依法依规经营,法律红线不可触碰
2023-11-17 18:19:31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杨绍银 | 作者: 姚艳春 | 点击量:6461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姚艳春)近日,南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被告人刘某、顾某、赵某等三人涉嫌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至2022年间,被告人刘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320份,价税合计49804528.99元,税额为5729722.39元;被告人顾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98份,价税合计10718357元,税额为1233085.07元;被告人赵某介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2份,价税合计1000000元,税额为115044.24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顾某、赵某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被告人刘某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被告人顾某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刘某、顾某、赵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法律红线不可触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破坏了市场环境,给国家税收带来了巨大的损失,而且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市场信誉、财物稳健、内部管理和持续发展能力均有严重负面影响。
优化企业自身经营环境,依法依规经营,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基础。在当前的法治经济环境下,企业运营中的每一项财物活动都应受到监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只有优化自身,才能更好地抓住优化营商环境的外部契机,内外形成合力,达到最佳经营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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