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伍安南)今年以来,新化县市场监管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 和商事制度改革目标,持续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健康发展,推动构建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和谐诚信的市场环境。
强化科学监管,管“实”各方责任。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深入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商事制度改革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事中事后监管就是促进改革发展的理念。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20 个县直部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部门联合会商机制。市监局作为牵头单位,坚持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工程”,全力抓实“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三是强化制度保障。出台《新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实施方案》, 制定《新化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新化县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和《新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等3个配套文件,为部门联合监管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压实了企业的主体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政府的领导责任。
落实随机监管,管“优”市场环境。
突出抓好“三个全覆盖”,进一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防范控制各类重大风险,“管优”市场环境。一是重点监管,实现监管领域全覆盖。以实施细则为抓手,建立并动态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持续完善 “一单两库一细则”,进一步规范“双随机”抽查行为。全县梳理部门联合监管事项86条,其中“双随机”监管事项45项,编制检查实施清单32项,涉及各类市场主体1万余家,基本实现了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真正做到 “一次抽查、全面体检”,有效避免了重复检查、执法扰企,最大限度提高了监管执法效率。二是联合监管,实现抽查事项全覆盖。统筹制定《新化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按照综合检查、风险分类原则,统筹制定和接收“双随机 ”抽查计划37项,其中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11项,保证抽查事项的全覆盖。三是阳光监管,实现监管平台全覆盖。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 ”的原则,统筹各业务条线,及时将检查情况录入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使用。全县20个成员单位共录入检查对象106796条,执法人员1622人。制定和接收各类“双随机 ”抽查任务130项,完成127项,抽取执法人员723人次,抽取检查对象 4700户,录入检查结果 4700户,录入率 100%。 同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平台归集,实现检查结果社会公示率 100%。
推行智慧监管,管“好”市场秩序。
坚持将行政处罚向信用约束转移,将信用约束重心从侧重列异、列“严”向侧重事前防范引导、树立诚信意识与信用约束相结合转移,实现从重事后处罚和惩戒向重事前信用风险防范转变,有效推动监管关口前移,用智慧监管“管好”市场秩序。一是强化企业年报信息归集共享。树立“公示即监管 ”的理念,大力宣传发动和引导规范各类市场主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湖南)以及湖南市场主体年报 APP进行年报公示。2023年企业年报公示率为:94.11%。二是强化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制发《关于应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湖南娄底)进一步推进“双公示”工作的通知》, 按照“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湖南省互联网+监管 ”、“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湖南娄底)”等平台公示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结果、信用承诺等信息,为信用监管做好数据支撑。截至目前,共通过平台公示行政处罚268条、行政许可1746条、行政检查信息1998条。三是强化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机制。落实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依法在市场监管业务信息系统中进行业务限制,督促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在异常名录满三年仍未申请移出的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截至目前,全县共列入异常名录企业1078户,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792户,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形成有效震慑。落实跨部门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制定《新化县市场监管领域失信行为协同监管和联合惩 戒实施方案》,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湖南)进行公示,供社会公众、相关部门或机构查询,并采取相应的限制措施,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
加强综合监管,管“高”发展质量。
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新化县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落实“双随机、一公开 ”随机监管、智慧监管,极大激发了大众创新创业热情,各类市场主体发展迅速,为广大市场主体释放了巨大的改革“红利 ”,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一是促进市场主体快速增长。全县市场主体总量共计83345户,其中2023年新登记企业4335户、个体户7327户。市场主体多元化发展趋势明显,新设立企业保持增长势头,激发了社会投资热情,为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二是带动大众创业就业。全县市场主体增长快速,特别是小微企业注册量显著增多,有力地带动了创业就业,解决各类就业岗位达8万余个,有效缓解了社会就业压力。三是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登记申请实现了“三少 ”,即办证部门、审批程序和审批时间减少;行政审批实现了“三快 ”,即受理快、审批快和发照快;行政成本实现了“三减 ”,即减少了审批机构、审批人员和行政消耗;证照使用达到了“三简 ”,即简单、简明和简捷,真正实现了使“数据多跑路 ”、让“群众少跑腿 ”的改革目标。
实施包容监管,管“活”市场主体。
坚持从稳民生、促经济出发,大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服务提质增效,积极探索“包容审慎式 ”监管,有效“管活”市场主体。一是全面推行企业信用修复管理机制。率先实施《新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包容审慎监管助推信用修复八条措施》,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 法失信名单的企业符合条件后,经企业申请并承诺诚信经营,可恢复为正常信用状态。全面推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管理制度》,对性质较轻、情节轻微、社会危害程度较小的违法行为处罚信息,符合修复条件的,缩短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行政处罚公示期限。二是严格落实“首违不罚 ”机制。建立首次轻微违法的容错机制,对标娄底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我局柔性执法事项“三张清单”厘清从轻处罚事项24项、减轻处罚事项17项、免于处罚事项21项。制定《关于对市场主体未参加年报行为给予宽展期免予行政处罚的通告》,对首次未年报市场主体予以告诫,指导帮助信用修复。截至目前,共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32件,对1219户首次未年报市场主体实行“首违不罚 ”。全年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案件340件。三是深入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 ”活动。落实《娄底市扶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措施》,解决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中成本高、用工难、融资贵等难题10余个。制定“市场主体满意度大提升 ”实施方案,出台《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登记管理制度》,全力推广“停机保号”措施,通过定期回访和全程帮扶指导,持续做好市场主体“歇业备案 ”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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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