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人民检察院获评国家级“节约型机关”称号
2023-11-03 12:34:21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樊芳 | 作者: | 点击量:9984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刘炯)近日,湘潭县人民检察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授予“节约型机关”称号。

​近年来,湘潭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节约型机关创建,推动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通过推行绿色办公、落实垃圾分类、坚决制止餐饮浪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等举措,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

下一步,湘潭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荣获国家级“节约型机关”称号为契机,持续巩固提升创建成果,推进机关节能降耗常态化、长效化、精细化,不断提升绿色发展水平,为建设节约型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责编:樊芳

一审:马志军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关于我们-商务合作-法律声明-联系我们
广告热线:0731-84802118 湖南法治报官网ICP备案号:湘ICP备19000193号-3 版权所有:湖南金鹰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法治报》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