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源区法院执前督促 纾危解困暖民企
2023-10-17 17:57:05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蒋文娟 | 作者:李燕 | 点击量:9039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李燕)2018年4月,申请执行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张家界某旅游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含税合同总价为4.2亿元。

合同履行期间,受疫情及金融政策变动的影响,被执行人张家界某旅游有限公司资金流短缺,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工程款。2022年2月18日,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张家界某旅游有限公司诉至法院。同年8月26日,在民事法官组织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张家界某旅游有限公司限期支付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欠工程款6800余万元。

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执行。鉴于该案执行标的金额巨大,被执行人又是当地旅游地产企业,强制执行不仅影响该企业在建旅游地产的持续建设和后期融资贷款,同时对当地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亦会造成不利影响。

武陵源区法院分管执行院领导亲自承办该案件,通过诉源治理、执前督促的形式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沟通,主动协调并积极与相关部门联动对接,终于在2023年9月25日促使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在执前督促过程中达成了以物抵债执行和解协议。2023年10月16日,被执行人按和解协议履行完毕,该案圆满执结。

法治既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其良性运行的根本保证,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有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也是武陵源区法院一贯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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