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划分公司银行账户 劳动报酬顺利被追回
2023-09-28 17:38:23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樊芳 | 作者: | 点击量:13421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苏刚)近期,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

张某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将某装饰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由某装饰公司支付张某劳务工资及垫付的材料款共计88000元。判决生效后,某装饰公司未主动履行支付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通过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某装饰公司的财产情况进行查询,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不能清偿生效文书确定的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执行该法人分支机构的财产。执行法官在查询到某装饰公司名下有六家分公司且银行账户上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立即冻结上述账户。

之后,执行法官联系到该装饰公司负责人,要求其主动履行支付义务,但装饰公司仍未履行。执行法官对该装饰公司名下的六家分公司银行账户进行扣划,将张某的劳务工资及垫付的材料款执行到位,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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