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套路新剧本“碰瓷” 警惕马路上的“戏精”
2023-09-15 16:39:24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樊芳 | 作者: | 点击量:10636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贺贇)有人“下套”捏造交通事故及人身、财产受损,有人冒充警员接听电话,犯罪分子分工明确,作案诈骗车主。近日,湘潭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一“碰瓷”案犯罪嫌疑人黄某甲作出批准逮捕决定。虽然“碰瓷”诈骗还是老套路,不过,这次却有了新招数,使用上了道具,还有话术剧本,演起来更逼真,更具迷惑性。
2021年9月11日,被害人王某驾驶货车从湘潭县往衡阳方向行驶,途经中路铺镇地段时,被守候在此的犯罪嫌疑人黄某甲持雨伞砸车。但王某听到响声后停车查看却未发现异常,遂继续开车行驶。不久后,犯罪嫌疑人黄某乙(在逃)驾驶小汽车追上王某的车,将其拦停,称其开车刮到人了,令其掉头回去查看。而此时,黄某甲早已将事先准备好的假血涂在耳朵上,假装倒地受伤。黄某甲称被王某的车刮到需要就医,在送其去医院的途中,黄某甲称其已拨打110报警(实际上是备注为110的黄某乙的电话),并将正在通话的手机交于王某接听。黄某乙假冒110接警员,称王某发生事故后没有保护现场并逃逸,要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如果现在通知出警,要扣王某车子一个月并且拘留半个月,同时要吊销其驾驶证,建议王某与黄某甲协商解决。最终,王某被迫与黄某甲“协商”并赔偿其24000元。事后,王某越想越觉蹊跷,立即来到了辖区派出所报案。
综合全案证据,承办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黄某甲涉嫌诈骗罪,决定将其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官提醒:
以“碰瓷”的方式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社会影响恶劣,危害公共安全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应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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