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肖建元 孙青)7月25日,株洲仲裁委员会第五届换届暨第六届第一次大会在株洲市政府十楼会议室召开,标志着第六届株洲仲裁委员会正式开始履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第六届仲裁委员会主任王卫安,第六届仲裁委员会副主任曹跃良、何安国、宋宇、刘海英,第六届仲裁委员会秘书长刘新华等人出席会议。

会议现场
会议中,曹跃良宣读了省司法厅《关于株洲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复核意见的函》并报告了第五届株洲仲裁委员会工作情况;刘海英宣读了聘任第六届株洲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第六届仲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株洲仲裁委员会章程》《株洲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株洲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聘任与管理办法》《株洲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第六届株洲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聘任名单》,并设立了株洲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职业道德委员会和株洲仲裁委员会仲裁案件专家咨询委员会。
第五届株洲仲裁委员会在市委市政府领导和省司法厅指导下,狠抓业务、队伍、制度、机构建设,不断提升仲裁公信力,累计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3951件,受案标的额51.2亿元,案件调解率73%,仲裁工作居全省上游,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圆满地完成了任期目标。
王卫安充分肯定了第五届仲裁委所做工作,并对如何做好第六届仲裁委工作做出部署:一、服务中心,大力优化营商环境;二、守正创新,着力优化运行机制;三、严格把关,全力提升案件质效;四、规范管理,强力推进队伍建设。第六届仲裁委要锐意进取、团结奋斗,充分发挥仲裁的职能优势,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培育制造名城、建设幸福株洲贡献新的力量。
市司法局部分领导,株洲仲裁委员会攸县分会、茶陵分会、醴陵分会、株洲仲裁委员会渌口区交通事故调解中心负责人,第六届株洲仲裁委员会成员、仲裁员代表参加会议。
责编:伏志勇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