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伍小强)“法官,我会想办法筹钱,能不能不要扣我的车?我要返乡,没有车用万万不行啊!”
“法院已多次催促你履行还款义务,然而你并未履行,此次扣车行动依法依规、手续齐全,请不要妨碍公务!如果你对本次执行有任何疑问,请提出书面异议!”
近日,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驱车赴长沙市,在申请执行人的协助下成功异地扣押一部车辆,为案件的后续执行到位提供了坚实保障。
据悉,赵某驾驶货车与李某驾驶电动二轮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受损、李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认定,赵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双方当事人协商未果后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赵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李某损失共计36000元。判决生效后,赵某仅支付了20000元,剩余16000元迟迟未付,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某日,申请执行人李某发现被执行人赵某驾车出现在长沙某地,于是向法院申请出警控制被执行人车辆。执行法官收到申请后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再迅速组织人员赶往长沙对车辆进行扣押。到达车辆停放点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赵某出示了该涉案车辆的一系列查封扣押手续,赵某面对车辆即将被扣押,情绪十分激动。执行法官对其耐心释法明理并解释其中利害关系后,赵某的抵触情绪逐渐缓解,之后顺利将车辆扣回法院,粘贴封条,妥善保管。
在扣车行动结束后的第三天,被执行人赵某主动来到法院履行了还款义务,至此,本案执行完毕。
每一次强制执行都是一场法律威严与诚信缺失的较量,也是一次智慧和心理、耐心与勇气的考验。自“湘执利剑2023”专项执行行动开展以来,雨湖区法院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强力震慑了被执行人,维护了司法权威。下一步,雨湖区法院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击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责编:刘璐
来源:湖南法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