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湘潭县警方查处县内首起违反《数据安全法》规定的行政案件
2023-04-17 14:46:32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璐 | 作者: | 点击量:6466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彭孟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正式实施后,湘潭县公安局网安大队积极适用新法,切实履行数据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全面压紧压实网络运营单位数据安全主体责任。

4月10日,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湘潭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开展网络、数据安全检查中,发现辖区某单位自建的应用系统中存储有该单位人员、财务信息等大量重要数据,但该单位未落实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未开展数据安全教育培训,且未对系统采取相应的技术防范措施,致使系统接口存在任意文件上传漏洞等数据安全隐患,大量个人信息、单位信息存在泄露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相关规定,县公安局依法对该单位予以行政警告处罚,要求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及时清理处置数据安全隐患。这也是县公安局查处的县内首起违反《数据安全法》相关规定的行政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我国首部数据安全领域的基础性立法,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立法目标,聚焦数据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确立了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建立了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数据安全审查等基本制度,并明确了相关主体的数据安全保护义务。

        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整治涉数据安全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和各类乱象,坚决筑牢数据安全保护屏障。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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