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殖放流修复生态
2023-04-17 08:56:27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惠明 | 作者:张茜 | 点击量:7318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张茜)“看着一条条小鱼欢快地游入河中,我深刻反省了自己破坏环境的行为,以后一定带头做生态环境守护者。”株洲市渌口区检察院办理的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名犯罪嫌疑人在增殖放流生态修复现场深有感触地表示。

   增殖放流现场

近日,渌口区检察院会同区法院、区农业农村局开展的增殖放流活动在湘江河龙船镇胜利渔场附近水域举行。此次活动是对两起由区检察院起诉、区法院审理的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进行集中执行,共计投放鱼苗6600余尾,渌口区人大代表胡志雄全程参与见证。

2022年7月以来,渌口区检察院对张某某、何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两起案件提起公诉。经审查查明,两名犯罪嫌疑人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渔具实施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违反了渔业法等相关规定。经区法院判决,两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6至7个月不等的缓刑,同时,根据认定的犯罪事实赔偿生态资源损害修复费用共计人民币3311.8元。

一审 曾金春

二审 伏志勇

三审 万朝晖

责编:刘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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