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周朕)4月14日上午,湘潭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走进湘潭县第一中学,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刑事案件。该案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曾朝阳担任审判长,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谭文见出庭支持公诉。湘潭县第一中学300余名师生旁听庭审。

“湘潭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砰!”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敲响,被告人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正式开庭审理。
2023年春节期间,被告人齐某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了解到李某(未到案)可以通过提供银行卡帮助过账并且现取就能赚钱,于是齐某去银行办理了一张银行卡。2月15日,被告人齐某的银行卡进账472700元,并在银行网点柜台取出来交给李某。李某给了齐某5000元现金作为报酬。经查,被告人齐某帮助李某取现涉及诈骗资金96994元。

巡回法庭庭审现场秩序井然,法庭调查、被告人陈述及辩护人辩护等环节依次进行。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其行为已经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应予惩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在法庭上,被告人齐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庭审结束后,党的二十大代表、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县一中法制副校长崔赣给同学们上了一堂法治课,他针对当前多发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信罪”,围绕两大犯罪的定义、区别、危害和所要面临的刑罚给同学们作了详细讲解,并就如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提出了建议。

课上,同学们踊跃发言,就自己关心的法律问题向“崔校长”提问,崔赣一一耐心解答。

此次巡回审判进校园活动,由湘潭县人民法院、共青团湘潭县委主办、湘潭县第一中学承办。学生们在庄严肃穆的庭审中直观感受到法律的公正与权威,切实提升法治意识。学生们纷纷表示将自觉遵纪守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责编:刘璐
来源:湖南法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