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法院信用惩戒显威力 被执行人到法院主动履行
2020-11-30 08:45:58          来源:蓝山县人民法院 | 编辑:左爽 | 作者:何志鹏         

法制周报讯(通讯员 何志鹏)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切实解决执行难,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永州市蓝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蓝山县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县政务中心LED电子大屏幕以及县内学校、医院、车站、主要交通路口、超市、广场等人流量较大的地点集中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今年以来,蓝山法院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3期共计248名失信被执行人(其中涉金融案件专期三期115人),已有26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社会舆论压力主动到法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标的达200多万元。还有部分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和申请人达到和解协议,请求申请人到法院撤消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强制措施成效显著。

 下一阶段,蓝山法院将继续创新执行举措,采用具有执行联动效应的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制度,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录入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各部门在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施以信用惩戒,迫使失信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责编:左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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