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调对接”巧运用 多元解纷显实效
2023-04-06 09:06:02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惠明 | 作者:文琴 | 点击量:8661         

湖南法治报讯 (通讯员 文琴) 何某甲与何某乙原系好友。何某乙因资金紧张向何某甲借款,双方签订借贷合同,并约定了利息。另何某甲租赁了何某乙的房屋,每月需支付租金给何某乙。双方因经济往来频繁,导致借款到期后,对欠款情况核实不清。且何某乙无力偿还债务,何某甲遂于2022年9月6日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并申请财产保全,请求依法查封何某乙的房屋。株洲市渌口区法院朱亭法庭经两次开庭审理,核查了双方之间的债务金额,经承办法官细致、耐心地做工作,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何某乙2023年12月19日前一次性偿还何某甲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34万元。

2023年3月27日,何某乙欲将其名下房屋出售,用于偿还债务,但办理房屋过户前需先将房产解除查封。何某乙找到承办法官,承办法官立即与负责解除保全的执行法官沟通,约定好解除保全的时间,并通知何某乙解除查封后及时办理过户,要求其过户后立即将款项支付给何某甲。在法官的积极协调下,何某甲顺利办理过户手续,当场兑现应付欠款。至此,该案全部了结,何某甲无需再申请强制执行,也节省了何某乙将要承担的执行费用。

渌口区法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通过综合运用保全案件的“保调对接”,大力推行执行前置理念,以优质高效的保全措施为抓手,结合案件不同阶段的特点,加强内部配合,促使当事人尽早达成调解,力求从源头上减少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案件。

一审 曾金春

二审 伏志勇

三审 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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