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连线达成执行和解
2023-03-24 16:18:27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伏志勇 | 作者:朱梓薇 钟声涛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朱梓薇 钟声涛)近日,平江法院通过微信联系的方式对一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进行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赞扬。

申请人黄某和被执行人胡某因在平江施工发生纠纷,平江法院依法判决胡某向黄某支付工程款15万元,因胡某未履行判决义务,黄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对被执行人告知并采取相应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义务。胡某在银行办理业务发现无法办理后,主动联系了承办法官,承办法官再次向胡某释明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胡某随即希望法院做通申请执行人的工作,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执行法官在了解情况后积极与申请人黄某取得联系,并告知被执行人胡某的情况和意愿,申请人表示同意与之协商。

考虑到申请人黄某在江西,被执行人胡某在重庆,路途遥远,若是回平江调解将增加双方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执行法官当即决定采取“云调解”方式,主动添加当事人微信并创建群聊,通过微信三方进行时空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将所欠款项支付给了申请人。

下一步,平江法院将以智慧法院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线上执行”工作,全面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有效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以更人性化、智能化的方式不断为执行工作提质加速,切实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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