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近了 礼钱少了 礼仪来了 北湖区鲁塘镇下鲁塘村创新基层群众自治见成效
2020-11-21 16:50:55          来源:法制周报 | 编辑:万丹 | 作者:何津峰         

 法制周报讯(通讯员 何津峰)近年来,郴州市北湖区鲁塘镇下鲁塘村创新乡村治理模式,提升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出“一约四会”治村模式,不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

“好媳妇何兰,湖南好人何良宝……”下鲁塘村村务公开栏的红报中显示。这是由本村老党员、老模范、新乡贤组成的道德委员会实施典型带动方式,通过公开公示对本村善行义举进行表扬,对评出的不道德行为用“黑榜”公布,由评议会进行帮扶教育、及时整改。

不仅是道德委员会,村民理事会、好人协会、治安协会,也都在井然有序地履行本会职责,共同构建“群众事群众议、群众事群众定、群众事群众办、群众事群众评、群众事群众享”的基层群众治理新格局。

在日常生活中,下鲁塘村村民理事会积极收集民意,了解村民诉求,讨论决定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通过扶贫帮困、捐资助学,缓解众多家庭的经济压力,助力乡村振兴。同时,提倡村民移风易俗,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铺张浪费,破除封建迷信,使该村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取得初步成效,“感情近了,礼钱少了,礼仪来了。”一位村民这样感慨。

好人协会主要以建档立卡贫困户、老年人、五保户、残疾人和低保户等社会弱势群体以及留守儿童、特殊村民群体等为重点对象,以“一助一,多助一,一助多”的个体结对服务、群体集中服务为基本方式,广泛开展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便民服务、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活动,同时将服务推广到公共安全、环境保护、文明创建、平安创建、应急救援等公共服务领域。

治安协会由老委会、志愿巡逻队、网格员组成,主要是掌握社情民意,协助调解民事纠纷,协助治安巡逻,交通疏导,参与平安创建活动等。下鲁塘村通过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对矛盾纠纷进行分类,明确化解流程,由村辅警、老委会牵头并广泛发动其他群众参与化解,今年已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几十起。

下鲁塘村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发挥群众在基层治理中的主体作用。结合驻村领导、党代表、人大代表、法律顾问、老年协会、妇联等意见,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村规民约。为了切实保障基层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下鲁塘村把党务、村务、财务公示公开制度化、常态化。在乡村治理的背景下,村党员干部、支村两委成员通过组织生活会、村务监督月例会等宣传政策、规划村庄建设,让村民对村级事务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提升了村民参与家园建设的主动性、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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