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向小渊)为全力做好开学季交通安全保卫工作,给广大师生、家长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韶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湘潭市公安局统一部署,坚持疏堵保畅与交通安全宣传并重,进入校园开展“戴盔行动”宣传工作,为学生们保驾护航!
大队结合往年韶山市各学校的学生数量、路口交通流量情况,科学组织警力,提前上岗,强化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护学岗民警、辅警认真指挥车辆有序通行、按规定停放,引导学生安全过马路,并提醒学生家长和周围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出行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规。
2月7日,韶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借助春季开学季契机,组织高新小学师生40余人,走进交通安全教育基地,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开学第一课”交通安全体验活动。
活动中,宣传民警结合交通安全教育基地各个体验区进行授课,并从学生参与交通最基本的三种方式:步行、乘车、骑车三个方面讲起,深入浅出地向孩子们讲解了出行中的注意事项、常见的交通标志标牌等交通安全常识。
在互动体验区环节,宣传民警通过交通安全问答和情景模拟与学生进行互动,充分调动了孩子们学习交通安全知识的积极性,让他们将交通安全知识牢记于心,做到从我做起,从小做起。
本次道路交通安全体验活动,旨在让学生在学习交通安全知识的同时,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也希望通过活动,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提醒家长在接送时做到文明出行,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共同维护好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
2月8日下午,韶山交警大队联合教育局、交通运输管理局、校车办深入辖区校园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检查和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排查,为学生开学保驾护航。
检查过程中,民警认真查看车辆逃生锤、安全带、灭火器等设备的配备情况,对校车驾驶人资质、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进行核对。并要求学校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定时对校车进行保养维护,消除安全隐患;督促校车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遵守交通法规,时刻把学生安全放在第一位,安全护送学生上下学。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责编:刘璐
来源:湖南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