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成功端掉一传销窝点!
2023-01-30 18:46:45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璐 | 作者:潘利 | 点击量:7663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潘利)1月28日,湘潭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联合公安部门对湘潭县某户出租房屋进行突击检查,现场发现涉嫌传销人员11名。他们眼神呆滞、蓬头垢面,聚集在不到60平米的出租房内。经询问,这11人有些是来见“男女朋友”,有些是来“找工作”。其中一人携带的资料里有一张“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申请表”字样的表格,但其说不出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的相关情况,涉嫌假冒天津天狮进行传销活动。该处涉传人员年龄都在20岁左右,主要来贵州、四川、重庆等地,年龄最大23岁最小为20岁。

目前,湘潭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涉传人员进行了反传销教育,涉传人员表示将不再从事传销活动。执法人员随即遣返他们回原籍,并协调相关社区加强对出租房传销活动管控。

湘潭县市场监管局提醒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相关规定,参与传销是违法行为,一旦进入传销,不但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不受法律保护,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违法后果。当传销组织达到一定的人员和数量层级时,其组织者将涉嫌构成组织传销罪。因此,不要盲目接受在外亲朋的邀约,也不要相信网络上所谓的“爱情”。邀约和“爱情”的背后可能暗藏着聚集式传销陷阱。房东在出租房屋时应留存承租人、居住人身份证明,核实其有无正当职业、合理居留理由,并向辖区居委会报告房屋出租情况。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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