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通讯员:廖敏华)残疾人事业是一项春天的事业,今年9月至10月中旬,湘潭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湘潭市残疾人保障“一法一办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实施情况开展调研,并在10月28日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主任会议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的实施情况报告和市人大社会委的调研报告。
目前,全市有残疾人18.23万,占全市总人口的6.69%;其中持证残疾人68094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5%。近年来,湘潭市深入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残疾人基本民生得到有效保障、生活状况不断改善,残疾人事业稳步发展。残疾人事业发展机制不断健全,市政府强化政策引领,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制定出台了《湘潭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等政策文件。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积极落实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助政策。2020年,18159人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脱贫,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确保应补尽补。落实从义务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覆盖的残疾人教育资助政策,全市适龄适教残疾儿童少年1411人,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7.24%,高于国家95%的目标任务。残疾人服务效能不断提升,3年来,45404人次持证残疾人得到基本康复服务, 164户企业享受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相关增值税减免超2亿元,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81期,免费培训2380人。全市新建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覆盖率已达100%,无障碍公厕(含厕位)323座,占比92%。3年为全市1350户困难残疾人家庭实施免费无障碍改造。
然而,在湘潭市实施“一法一办法”过程中,在扶残助残氛围、残疾预防康复服务、残疾人就业制度落实、残疾人教育文化服务、残疾人兜底保障体系、无障碍环境建管标准等方面仍存在不足。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市人大常委会建议,市人民政府要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全面实施残疾人保障“一法一办法”相结合,加强统筹,着力增强全社会扶残助残氛围,加大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力度,完善残疾预防康复服务体系,强化残疾人社会保障措施,优化残疾人公共服务质量,确保“事有所管”“弱有所扶”“力有所聚”,在全社会营造扶残助残浓厚氛围,形成高效协同的残疾人事业工作合力,不断提升残疾人工作水平和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湘潭市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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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