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促修复 增殖放流护生态——湘潭县检察院对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2022-10-12 15:04:05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林俊 | 作者:廖小娜 | 点击量:7380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廖小娜)“乡亲们,湘江是我们的母亲河,湘江河的生态环境要靠我们自己守护,现在是十年禁渔期,决不能在湘江河里电鱼或者使用其他禁用的方法或者工具捕鱼!”10月10日,湘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九久在湘潭县茶恩寺镇双阳村增殖放流现场,为当地群众进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宣讲。

2022年6月9日,湘潭县茶恩寺镇村民钟某某等三人为满足口腹之欲,明知湘江干流湘潭县段水域处于禁渔期,仍在湘江干流湘潭县茶恩寺镇深溪港水域使用电鱼机进行非法捕捞,后被公安民警当场查获。

案件移送至湘潭县检察院后,该院经审查发现钟某某等三人非法电鱼的行为不仅造成渔业资源损失,还造成水域生态环境破坏,遂予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经过办案检察官释法说理并阐明电鱼的社会危害性,最终三人认罪认罚、真诚悔罪并愿意购买鱼苗放流进行生态修复。

10月10日,湘潭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在检察机关及当地村民的共同见证下,钟某某等三人购买的近十万尾鱼苗被投放在案发地湘潭县茶恩寺镇双阳村湘江水域。

         鱼苗投放现场图集

近年来,湘潭县检察院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充分运用“刑事打击+生态修复+教育宣传”的工作模式,多次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助力湘江流域生态环境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

一审:李林俊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责编:李林俊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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