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樊敏)为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执法服务水平,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资兴市公安局不断创新执法机制,夯实执法工作基础,推进执法公信力稳步提升。资兴市公安局先后荣获湖南省十佳公安局、湖南省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单位、郴州市公安机关“四项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
完善保障机制,执法面貌发生新变化。落实法制前移,强化警力配置。法制部门案件评查岗位配备民警6名,平均年龄不到44岁,在做好案件考评的同时深入一线办案单位开展案件指导,协助案件办理、证据收集、案卷整理等工作。全局配备22名兼职法制员,同时向发案较多的城区派出所派驻具有高级执法资格资质的法制员,确保法制员对案件初审把关率100%。针对执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成规范执法工作导图,组织开展执法质量培训,有效解决民警“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的问题。开展了“民警旁听、案件评析、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活动,组织民警参加旁听35案,共210人次。建设高标准办案中心,依托社会治理风险管控平台,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将办案区管理平台数据与警综平台、信息采集、光碟刻录等各系统数据互通,实现了全警情案件全流程智能监督管理,为辅助决策、服务实战、工作考评提供依据。
创新考核机制,执法效能实现新突破。推行“日查、周巡、月考”、“交叉评查+抽查”制度,把执法监督制约贯穿到民警执法办案全过程。法制大队安排专人,每日开展执法质量巡查,实行周通报制度;坚持“网上一案一评”、执法质量月排名制度,对考评结果予以排名挂网公示,考评靠后的单位一把手要在全局月考评调度会上作表态发言。创推《执法办案经费拨付办法》,将接处警、受立案、侦办、结案、移送起诉、判决等办案流程根据绩效考核、执法质量、执法时效的情况进行量化,全方位、多维度核算,激励执法办案单位多办案、办好案。办案单位和办案民警由“要我干”转变成“我要干”,全局案件办理数量上升的同时,执法质量得到大幅提升,今年以来办理刑事案件1183起,同比上升1.48%,执法质量排名郴州第一。
强化监督机制,执法安全得到新提升。健全案件主办民警、法制员、办案部门领导、法制部门和局领导五级审核把关制度。实行刑事案件“三统一”制度,完善了与检察院、法院定期协调会商机制。充分利用快速办理在繁简分流、节约有限警力资源、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全面推动行政案件快办快结工作,有效实现了对我市社会面管控,社会治安形势明显转好。2021年以来,共办理快办案件1616起,快办处罚2178人,快办处罚比例65%,排名郴州第一。结合开展的“整治‘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整治活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专项活动,深刻剖析执法办案中理念陈旧、认识模糊的问题,大力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久扣不处”等执法顽瘴痼疾,核查案件4143起、警情27282起,督促整改顽瘴痼疾190起,对20起典型执法顽瘴痼疾的18名办案民警进行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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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