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赵昕)9月16日,湘潭市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推进会召开,对圆满完成今年扫黑除恶“十件实事”以及启动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三大行业领域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向敏出席并讲话,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吴劲松主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罗重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青等出席。
会上,湘潭县、市民政局就《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工作作了交流发言。市教育局、人民银行湘潭中心支行、市市场监管局分别汇报了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前期工作及下步安排。
今年以来,全市共打掉涉黑组织1个,涉恶犯罪集团1个,涉恶团伙3个,破获刑事案件5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2人,查处涉案资产2500余万元,起诉涉黑涉恶案件3件24人,进入审判程序2件21人,震慑效果进一步强化。
向敏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以更强的使命感、紧迫感,切实解决好可能存在的把“常态化”当作“平常化”“一般化”倾向,切实解决好有的单位组织领导力量偏弱、思想松懈、行业乱象仍然存在等问题,切实解决好部分线索核查不深不实、案件办理进展偏慢等短板问题,以实际行动彰显责任担当,以实际战果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着力推动《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落实。要靶向宣传,聚焦被黑恶势力频繁围猎的国家工作人员、防范意识薄弱的青少年学生、被黑恶势力反复滋扰的市场主体等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要培训提能,深入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培训,不断提升基层一线干警执法办案能力。要通过开展案件集中评查,推动将《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到执法司法各环节,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要进一步保持进攻态势,提升打击质效。坚持打早打小,紧盯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对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坚持打源头、打团伙。要强化线索核查。坚持“谁承办谁签字谁负责、谁主管谁把关谁担责”,对负责的所有线索进行逐件复核,实行销号管理,确保10月份实现有效线索全部清仓见底。要坚持除恶务尽。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机制,强化政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深挖一批庇黑护恶、腐化堕落的“害群之马”。全力追逃缉捕“漏网之鱼”,确保应追尽追。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同步推进犯罪嫌疑人抓捕与涉案资产查扣。
要进一步实化目标任务,抓好专项整治。各地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围绕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犯罪有效铲除、行业秩序明显好转、长效机制基本建立、人民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的目标,结合本系统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畅通举报渠道、严肃核查纪律、突出打击整治重点、统筹力量资源,有效带动案件侦办和问题整改。要坚持边打边建,完善行刑衔接、行业治理等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及时堵塞制度漏洞、补齐监管短板,确保常态长效。
要进一步提升标准意识,积极迎接督导。要深入自查,补齐短板。紧紧围绕督导内容和方式,全面梳理自查各项工作,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查漏补缺。要全力配合,做好服务。本着对组织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汇报工作、反映问题、提出建议。要举一反三,坚决整改。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对督导组指出的每一个问题、移交的每一条线索、提出的每一条意见、明确的每一项要求,照单全收,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全面整改到位。
要进一步完善责任协同,加强组织保障。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的有力抓手,层层压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要充实工作力量,认真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关于建立健全反有组织犯罪专业力量的规定,优化机构编制和资源配置,建强建好队伍。要严格考核奖惩。将行业整治情况作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评价,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确保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的整体进度和质量。
责编:李林俊
来源:湖南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