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关系起纷争,联合调解化干戈
2022-07-29 11:08:49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建军 | 作者:侯海军 | 点击量:13389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侯海军)古有张英书信家人“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成就“六尺巷”的传世美谈。而同样互为邻里的热水镇长塘村村民黄某甲和黄某乙,却在拆旧建新后因双方排水沟的尺寸界线问题产生纠纷,经村干部多次调解,双方互不相让,言辞尖锐,简单的邻里矛盾有可能进一步激化。汝城法院热水法庭了解相关情况后,为维护和睦、友好的邻里关系,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立即启动诉前调解机制,联合镇政府驻村干部、热水派出所、长塘村委等力量,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

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热水法庭陈军英庭长一边安抚双方情绪,一边耐心倾听当事人讲述事情原委,提出处理意见,随后向双方释明到:“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经过陈庭长的细致释法和耐心的劝说,双方当事人最终同意在原尺寸中各自让出10公分做双方的排水沟等问题达成一致,并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案件圆满的画上句号,黄某甲和黄某乙的脸上都绽放出淳朴的笑容,握手言和,邻里关系修复于好。

和睦友好的邻里关系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也是乡土人文之美的重要体现。近年来,汝城法院立足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在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服务推进乡村振兴方面出实招,各派出法庭下到田间地头,走进千家万户,通过现场调解、巡回审理、公开宣判等方式,主动延伸服务触角,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为汝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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