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甲老人租地拒不归还,法官温情执行促和解
2022-07-19 10:34:13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建军 | 作者:吴易慧 | 点击量:16166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吴易慧 )近日,汝城法院执结了一起涉农村集体土地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2009年10月,汝城县井坡镇某村村委会与刘某(系该村村民)签订租赁合同,该村委会将位于村部门口的一块集体土地出租给刘某使用,刘某遂在该地搭建房屋一栋。为建设村部基础设施,改善村部环境,该村于2017年11月发布《收回租赁土地公告》,要求刘某返还该宗土地。刘某拒绝返还,该村委会遂将刘某诉至法院。经法院一审、二审,判决刘某拆除租赁土地上的建筑物,将租赁土地返还该村委会。

协商现场
判决生效后,刘某一直未履行,该村委会向汝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汝城法院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对案件深入调查,了解到刘某与其妻子已是60多岁的老人,且夫妻两常年多病,无劳动能力,靠经营小卖部维持生活,家庭困难。面对这种情况,执行干警秉承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数次组织双方进行有效沟通和协商,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最终双方对履行时间和安置补偿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2022年7月8日,双方签署执行和解协议书,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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