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淘宝账号2000个,这伙人栽了!
2022-05-23 11:13:05          来源:法制周报 | 编辑:刘建军 | 作者:钟剑昌 | 点击量:12777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钟剑昌)近日,北湖公安破获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抓获了3名倒卖淘宝账号的犯罪嫌疑人。

今年4月,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电侦大队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有人在网上倒卖淘宝账号。为了迅速弄清事实真相,电侦大队联合燕泉派出所迅速对该情况展开调查。

经过1个多月的缜密侦查,民警发现,这是由3个人组成的犯罪团伙,犯罪嫌疑人从网上非法购入大量淘宝账号,再通过微信群、QQ群将淘宝账号卖给他人,由此赚取差价。

5月14日,经过多个小时的研判、蹲守,民警在北湖区寒溪路某小区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红(男,36岁)、李某(男,33岁)、唐某民(男,35岁),扣押涉案手机10部、电脑2台。

经查,2022年3月底,犯罪嫌疑人刘某红在广东务工时,无意间得知淘宝账号可以卖钱,觉得有利可图,便与老乡李某、表弟唐某民一起在郴州做起了这门“生意”。为了获得更多的淘宝账号,刘某红、李某活跃于各微信群、QQ群内,通过“上家”,以批发价格收购淘宝账号,并使用手机号码对这些淘宝账号进行绑定。唐某民则在其他的微信群、QQ群,叫卖收购而来的淘宝账号,一旦有买家欲购买,唐某民会将该淘宝账号换绑成买家提供的手机号码后卖出,由此来赚取差价。

经审讯,该团伙2个月内倒卖淘宝账号2000余个,非法获利5万余元。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责编:刘建军

来源:法制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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