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石峰:召开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不起诉公开审查听证会
2022-05-19 08:59:40          来源:法制周报 | 编辑:刘惠明 | 作者:骆艳丽 刘沛曦         

法制周报讯(通讯员 骆艳丽 刘沛曦)为提升司法公信力,主动接受外部监督,5月17日,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拟作相对不起诉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进行公开听证,人民听证员、公安机关承办人及当事人参加听证会。

今年3月,犯罪嫌疑人唐某某明知石峰区沿江北路附近湘江流域为禁渔水域,仍在该处放置捕捞工具“网笼”11个,在收笼之时被民警当场查获。随后经农业农村局渔业执法大队鉴定,唐某某涉案所用渔具对幼鱼资源破坏严重,属于禁止使用的渔具。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该案事实的审查认定、法律适用及拟不起诉理由进行了全面介绍与阐释,各方代表也对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发表了意见,一致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审查程序合法、运用法律适当,且唐某某非法捕捞渔获物数量较少,认罪悔罪态度较诚恳,宜作不起诉处理,更有利于改造犯罪。

“诉讼不是目的,维护公益才是目的”,本次听证会充分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既对涉案人员起到了法治教育作用,也提高了社会公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更好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编:刘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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