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冻结17次终执结 执行有强度更有温度
2022-04-27 14:37:24          来源:法制周报 | 编辑:王汝福 | 作者:何莉 | 点击量:6394         

法制周报讯(通讯员  何莉)“感谢法官能从我的实际情况出发人性化的执行,解决了我的燃眉之急,今天终于结案了。”4月26日,被执行人覃某来到永定区法院执行局,在领取了结案通知书后感激地说道。

2014年覃某向陈某借款2.5万元,期满后因覃某未按时偿还本金,陈某遂将覃某诉至法院要求还款。2020年7月经法院调解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覃某需偿还借款本金34400元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但调解达成后,覃某仍未按照调解协议履行,陈某遂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法院执行局受理案件后,发现被执行人覃某仅有一点工资可供执行,但覃某身患疾病,每月的医疗费也是一笔固定的开支。在此情形下,如果将被执行人工资全部扣划用于执行,案子虽可以执结,但被执行人的生活也将面临更大的困难。为了确保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得到实现,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人基本生活带来的影响,承办法官通过耐心调解,最终双方约定每月冻结扣划覃某1500元的工资用于还款,剩余的工资款用于保障覃某的基本生活开支。调解协议达成后,承办法官在与银行对接后却发现,银行无法提供这种累积冻结扣划的操作。承办法官在这种情况下只能采取和以往不同的工作方式,每月去一次银行冻结扣划覃某的账户,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过两年共17次的冻结扣划,终于在今年4月将最后的一笔700多元执行款冻结扣划到位,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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